最新两高贪贿司法解释
最新的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解释已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以下是该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 贪污贿赂的定罪量刑标准
数额标准: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1997年刑法确定的五千元调整至三万元。同时,对于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贪污、受贿行为,如果具有其他较重情节,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情节:对于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规定情节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从重处罚。
2. 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
死刑立即执行:仅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
死缓与终身监禁:对于符合死刑立即执行条件但同时具有法定从宽等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情形,终身监禁的适用主要针对那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
3. 挪用公款、行贿等其他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挪用公款罪: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4. 贿赂犯罪对象“财物”的范围
财物定义: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如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和需要支付货币才能获得的其他利益。
5. 受贿犯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情形
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以及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等情形。
6. 明确行贿罪从宽处罚的适用条件
从宽处罚条件: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只有在“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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